政策详情
目前 3 条政策(财政、薪酬、落户)为"一事一议"。京津冀协同:北京、区两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项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按 92 号文分享;所形成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按统计局统一核算分计。
申报条件
- 入驻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的企业;
- 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
- 从北京转移来津的项目(含生产制造、研发设计、区域总部、股权投资、技术转移、团队创业、管理输出);
- 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
支持政策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园区留成部分按 最高 80% 标准给予 连续 5 年 财政扶持
高管工资薪金个税园区留成部分 前 3 年 100% + 后 2 年 80% × 连续 5 年
按财预〔2015〕92 号文执行税收收入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