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支持重点平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措施(试行)》+ 滨海-中关村园区 5 条财政政策

发布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执行: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2-08
政策扶持 市级

政策详情

目前 3 条政策(财政、薪酬、落户)为"一事一议"。京津冀协同:北京、区两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项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按 92 号文分享;所形成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按统计局统一核算分计。

申报条件

  • 入驻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的企业;
  • 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
  • 从北京转移来津的项目(含生产制造、研发设计、区域总部、股权投资、技术转移、团队创业、管理输出);
  • 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

支持政策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园区留成部分按 最高 80% 标准给予 连续 5 年 财政扶持
高管工资薪金个税园区留成部分 前 3 年 100% + 后 2 年 80% × 连续 5 年
按财预〔2015〕92 号文执行税收收入分享
申请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