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关村科技园封闭运行管理及税收增量奖励政策

发布单位 :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1-01
税收优惠 市级

政策详情

园区实行封闭运行管理:①入驻企业应全部是招商引进的外埠企业或新增孵化企业;②财税相关指标按园区范围内经常性收入统计核算。市科技局答复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0334 号建议时公开该政策。

申报条件

  • 入驻沈阳中关村科技园的企业
  • 招商引进的外埠企业或新增孵化企业
  • 在园区范围内独立核算

支持政策

以 2021 年为基期基数,自 2022 年开始,如沈阳中关村科技园某年地方级税收增幅高于 10%(含 10%),市将按照市本级税收增量 50% 比例予以奖励
如某年园区地方级税收增幅低于 10%,则该年不予奖励
政策有效期暂定 5 年
申请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