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北部湾经济区+南宁高新区税收多重叠加政策

发布单位 :国务院(西部大开发)+广西自治区政府(北部湾)+南宁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 :2020-01-01
税收优惠 国家级

政策详情

纳税网络申报率提升至 98.81%,排名南宁市第一。除税收外,还能享受高新区出台的全方位的优惠政策,如《关于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的暂行办法》等。

申报条件

  • 在南宁高新区独立核算并纳税的企业
  • 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减按 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
  • 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支持政策

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 15%(标准 25%)
北部湾经济区叠加: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免征 → 最低 9%
新办企业(经认定高新或西部大开发)免征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
申请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