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事前奖励政策(《唐山高新区企业培育壮大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首次提出)

发布单位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6-08
政策扶持 市级

政策详情

奖励"事前"分阶段兑现,区别于传统"事后"奖励;境内分两段(辅导备案+受理)共 300 万;境外分两段(受理+审核)共 300 万。奖励旨在覆盖上市前期费用,鼓励优质企业加速上市进程。

申报条件

  • 申请在境内 A 股上市的高新区企业;
  • 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 行业龙头、产业集群头部、"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优先

支持政策

境内 A 股:完成股改+辅导备案(河北证监局)→ 200 万
向中国证监会/沪深京交易所提交申请获受理 → 100 万
分阶段共 300 万
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经批准权限部门正式受理 → 200 万
通过审核 → 100 万
共 300 万
申请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