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 https://www.my.gov.cn/mysrmzf/c100061/202312/3929ea944576462ba4f05730edc3d742.shtml |
申报条件
- 在绵阳市完成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符合全市重点产业定位的新引进外商投资企业和市内增资外商投资企业
- 对FDI资金实际到位并经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认定后,次年1月由市财政局和注册地财政按程序兑现
支持政策
当年实际到位FDI资金100万(含)—1000万美元按2%、1000万(含)—3000万美元按2.5%、3000万美元以上按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当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促成重大外资项目的中介机构按FDI总额3‰奖励、单个机构最高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