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 http://www.xintai.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2f37ab2fe5fe4f2da40891246a137360.doc |
申报条件
- 申报项目须为2018年9月以后引进的市外/境外二、三产业投资项目
- 房地产、矿产资源开发等限制类项目除外
- 外贸企业须在新泰市依法注册并纳税
- 参展企业须参加泰安市、新泰市统一组织的广交会、华交会、京交会、高交会、亚欧博览会、东盟博览会等展会
支持政策
外商投资项目实际到账外资500万美元以上每个奖励30万元,每增加500万美元增加10万元
世界500强项目及功能性机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外贸企业年新增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奖励20万元
参展企业展位费补贴50%
境外投资按实际投资额3%奖励最高100万元
对外承包工程按营业额每美元奖励0.03元最高100万元
省级及以上外贸荣誉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