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发布单位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4-23
税收优惠 市级

政策详情

https://www.pingxiang.gov.cn/pingxiang/c100083/pc/content/1986005337340813312/content_1986005337340813312.html

申报条件

  • 在萍乡市内注册登记的升规入统后公司,且遵纪守法
  • 符合十大重点领域之一的认定标准
  • 金融机构需达到相应实缴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到位标准
  • 同一企业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获得奖励。

支持政策

新设或迁入金融机构总部按注册资本金1%补助,最高1000万元
首次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生产性服务业新入规企业补助2万元
国家3A/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奖励2万、3万、5万元
国家级五星级冷链企业奖励50万元
首次获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不超过20万元
首次获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奖励50万元
首次获国家级检验检测能力空白技术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