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冀转移转化若干措施

发布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2-10-21
技术攻关 省级

政策详情

http://hdskjj.hd.gov.cn/web/info/27874.html

申报条件

  • 在邯郸(河北省内)注册的企业、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
  • 以技术转让方式吸纳京津成果且单项合同交易额50万元以上,或与京津大院大所合作、共建中试基地,或全职引进国家高层次科技人才
  • 同一成果不得重复享受同质奖励

支持政策

人才类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200万元安家费
技术受让按最高10%后补助、单项最高100万元
与中科院等合作项目最高500万元
共建中试基地项目最高500万元资助
对科技特派团团长、成员每年分别补助4万元、2万元,职称评审京津冀互认
申请对接